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提高全员食品安全意识—胡华明

时间:2015-09-14来源:本站原创作者: 胡华明


      全国人大于2015年4月24日修订通过的《食品安全法》即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2013年10月1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向国务院报送了《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送审稿)》。该送审稿从落实监管体制 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成果、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强化地方政府责任落实、创新监管机制方式、完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严惩重处违法违规行为6个方面对现行法 律作了修改、补充,增加了食品网络交易监管制度、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禁止婴幼儿配方食品委托贴牌生产等规定和责任约谈、突击性检查等监管方式。在 行政许可设置方面,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经过专项论证,在送审稿中增加规定了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和保健食品产品注册两项许可制度。为了进一步增强立 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国务院法制办于同年10月29日将该送审稿全文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2014年5月14 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并重点完善了4个方面:一是对生产、销售、餐饮服务等各环节实施最严格的全过程管理,强化生产经 营者主体责任,完善追溯制度。二是建立最严格的监管处罚制度。对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构成犯罪的,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加重对地方政府负责人和监管人 员的问责。三是健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食品安全标准等制度,增设责任约谈、风险分级管理等要求。四是建立有奖举报和责任保险制度,发挥消费者、行业协会、媒 体等监督作用,形成社会共治格局。同年6月23日,《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被提交至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一审。
      2014年12月22 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的二审,修订时出现了7个方面的变化:一是增加了非食品生产经营者从事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的规定;二是明确将食用 农产品市场流通写入食品安全法;三是增加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依法进行标识的规定和罚则;四是对食品中农药的使用做了规定;五是明确保健食品原料用量要求; 六是增加媒体编造、散布虚假食品安全信息的法律责任;七是加重了对在食品中添加药品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由此可见,国家对生产经营食品的企业要求更加严厉,对违反《食品安全法》的生产经营者实行零容忍。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社会的稳定。不讲食品安全、不重视食品安全,企业就是死路一条,再大的企业也将面临倒闭境地。
      我们黄袍山公司生产的“本草天香”与“上古之水”系列产品,已在同行业中具有极大的影响力与知名度,中国驰名商标与全国放心粮油示范企业的金字招牌让我们 承担的责任更为重大。为此,笔者认为公司全体人员都应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把安全生产视为公司的生命线,人人参与、人人重视,使公 司在产品生产、经营销售的过程中实现无缝对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监管无任何纰漏。